烟台日报电子报刊

发布时间:2020-06-05 11:45 | 来源: 网络整理 | 作者: 采集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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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张鹏 朋庆 摄影报道)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近期,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依据《执业医师法》《保险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医疗领域乱象,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投诉机制建设、药品药械管理、欺诈骗保、是否存在乱收费、医疗广告宣传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详细检查,进一步维护好医疗机构诚信经营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使用医保资金,严防严控药品药械质量安全风险,为辖区群众营造更加优质的医疗环境。

此次联合行动中,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和区市场监管局三个部门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准备、不用接待、直奔现场、直接录播、随机抽取辖区内监管单位的新“四不两直一随机”方式,重点查看医疗机构资质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管理情况;查看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储存场所、设施、条件以及温湿度记录情况、特殊药品管理使用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查看供货者的资质和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进货记录、查验记录和出入库记录保存是否健全;同时对住院及门诊患者用药报销规范性进行审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予以反馈并责令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出整改。

通过此次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了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科学管理意识,促进了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下步,我区三个部门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摸排整治医疗机构各类乱象,并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整治“回头看”行动,精准靶向整改,综合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通过推进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挂钩机制,完善不良执业行为相互通报机制;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线索,坚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形成有力震慑;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责令及时整改,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和处置结果,确保医疗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程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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